发明名称 | 地板部件 | ||
摘要 | 一种地板部件包括:限定有第一主表面和第二主表面的主体部分;沿着第一方向从主体部分延伸出的第一延伸部分,该第一延伸部分限定有与第一主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共面的第三表面;以及沿着与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从主体部分延伸出的第二延伸部分,该第二延伸部分限定有与第二主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共面的第四表面,其中主体部分、第一延伸部分和第二延伸部分的至少60%由第一材料形成,第一延伸部分包括位于第一延伸部分的与第三表面相对的侧面上的凹形结构,第二延伸部分包括位于第二延伸部分的与第四表面相对的侧面上的凸形结构,该地板部件在凹形结构和凸形结构中的至少一个的区域中包括由比第一材料更柔韧的第二材料形成的弹性部分,并且凹形结构其形状利用弹性部分的弹性与凸形结构搭扣接合。 |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5428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19 |
申请号 | CN201480002579.3 | 申请日期 | 2014.09.23 |
申请人 | 格里弋里·瓦格纳 | 发明人 | 格里弋里·瓦格纳 |
分类号 | E04F15/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4F15/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 代理人 | 张涛 |
主权项 | 一种地板部件(400),包括:限定有第一主表面(411)和第二主表面(412)的主体部分(410);从所述主体部分沿着第一方向(A)延伸出的第一延伸部分(420),所述第一延伸部分限定有与所述第一主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共面的第三表面(421);以及从所述主体部分沿着与所述第一方向相反的第二方向(B)延伸出的第二延伸部分(430),所述第二延伸部分限定有与所述第二主表面的至少一部分共面的第四表面(431),其中所述主体部分、所述第一延伸部分和所述第二延伸部分的至少60%为第一材料,所述第一延伸部分包括位于所述第一延伸部分的与所述第三表面相反的侧面上的凹形结构(422),所述第二延伸部分包括位于所述第二延伸部分的与所述第四表面相反的侧面上的凸形结构(433),所述地板部件主体在所述凹形结构和所述凸形结构中的至少一个的区域中包括由比所述第一材料更柔韧的第二材料形成的弹性部分,并且所述凹形结构具有利用所述弹性部分的弹性而与所述凸形结构搭扣接合的形状。 | ||
地址 | 德国法尔肯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