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汽车大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汽车车灯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装配于汽车前端的汽车大灯,包括两端尖中间宽的灯壳体,灯壳体的中部设置有中间发光腔室,灯壳体的左端部开设有左端发光腔室,灯壳体的右端部开设有右端发光腔室,中间发光腔室的空间大于左端发光腔室、右端发光腔室,在中间发光腔室、左端发光腔室、右端发光腔室中分别装配有发光体以及用于将发光体所产生的光线反射到灯壳体外的反光碗,所述中间发光腔室、左端发光腔室、右端发光腔室中还分别设置有对光线形成导向的导光部件。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占用空间小,且导光效果好。 |
申请公布号 |
CN20457382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19 |
申请号 |
CN201520176943.X |
申请日期 |
2015.03.26 |
申请人 |
常州亨达车业部件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朱建华 |
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F21V15/02(2006.01)I;F21V8/00(2006.01)I;F21W101/02(2006.01)N;F21W101/10(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常州市维益专利事务所 32211 |
代理人 |
肖兴江 |
主权项 |
汽车大灯,其特征在于,包括两端尖中间宽的灯壳体,灯壳体的中部设置有中间发光腔室,灯壳体的左端部开设有左端发光腔室,灯壳体的右端部开设有右端发光腔室,中间发光腔室的空间大于左端发光腔室、右端发光腔室,在中间发光腔室、左端发光腔室、右端发光腔室中分别装配有发光体以及用于将发光体所产生的光线反射到灯壳体外的反光碗,所述中间发光腔室、左端发光腔室、右端发光腔室中还分别设置有对光线形成导向的导光部件。 |
地址 |
213000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小河环镇北路27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