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自拍杆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摄影器材,尤其涉及了一种自拍杆。包括伸缩杆(1),伸缩杆(1)包括至少2根套管(2),每个套管(2)均包括截面为半圆环的上半管(3)和下半管(4),上半管(3)位于下半管(4)的左上方或者右上方,上半管(3)的管壁与下半管(4)的管壁固定连接或上半管与下半管为一体成型,上半管(3)的圆心不与下半管(4)的圆心重合,上半管(3)左侧或/和右侧的管壁弯折形成过渡段(11),上半管(3)的过渡段与下半管(4)固定连接或为一体,下半管(4)的截面形状与上半管(3)相同。在伸缩杆伸出时,只需旋转套管使相邻两套管卡住,本实用新型便可以将自拍杆固定在任意长度。 |
申请公布号 |
CN20457266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19 |
申请号 |
CN201520157582.4 |
申请日期 |
2015.03.19 |
申请人 |
富阳吉良建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高钟允 |
分类号 |
F16B7/14(2006.01)I |
主分类号 |
F16B7/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浙江永鼎律师事务所 33233 |
代理人 |
王梨华;陈丽霞 |
主权项 |
自拍杆,包括伸缩杆(1),伸缩杆(1)包括至少2根套管(2),其特征在于:每个套管(2)均包括截面为半圆环的上半管(3)和下半管(4),上半管(3)位于下半管(4)的左上方或者右上方,上半管(3)的管壁与下半管(4)的管壁固定连接或上半管与下半管为一体成型,上半管(3)的圆心不与下半管(4)的圆心重合。 |
地址 |
311400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场口新区4号路9号第3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