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动自行车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在紧紧地握住手把的状态下能够刹车制动的电动自行车。本发明的电动自行车具备产生辅助驱动力的电动机、配设于后轮(4)的轮毂(16)内且在使踏板(8)向与前进行驶时反方向旋转时动作的倒轮闸、在倒轮闸动作时使电动机进行再生制动动作或制动动作的控制部。由此,通过用脚使踏板(8)向与前进行驶时反方向旋转,在紧紧地握住手把(5)的状态下能够使倒轮闸动作而制动,同时也可以执行电动机的制动。
申请公布号 CN10303812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12
申请号 CN201180036225.7 申请日期 2011.05.12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枝常真光;吉村昌也
分类号 B62M6/50(2006.01)I;B60L7/10(2006.01)I;B60T8/17(2006.01)I;B62L5/16(2006.01)I 主分类号 B62M6/5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代理人 刘晓迪
主权项 一种电动自行车,其特征在于,具备:电动机,其产生辅助驱动力;倒轮闸,其配设于后轮的轮毂内,具有可与所述后轮的轮毂的内周面滑动接触的制动蹄,在使踏板向前进行驶时的反方向旋转时动作;控制部,其在倒轮闸动作时使所述电动机进行再生制动动作、制动动作或停止动作,所述电动机配设于前轮的轮毂内,所述控制部在倒轮闸动作时使所述电动机进行再生制动动作或制动动作。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