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秀场(青岛东方影都)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秀场(青岛东方影都)。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演出、商业活动的场所。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整体造型。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主视图。5.省略视图:仰视图没有设计要点,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3185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12
申请号 CN201530030582.3 申请日期 2015.02.02
申请人 万达文化旅游规划研究院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不公告设计人
分类号 25-03(10) 主分类号 25-03(10)
代理机构 北京尚德技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78 代理人 徐乐慧;马贺
主权项
地址 100022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8号楼33层3301-3315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