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用于汽车的消声器及具有其的汽车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汽车的消声器及具有其的汽车,其中,汽车包括发动机,消声器包括:外壳、进气管、出气管和吸附材料件。外壳内限定出消声腔。进气管的第一端适于与发动机相连,进气管的第二端伸入到消声腔内以将发动机产生的废气导引至消声腔内。出气管的第一端设在消声腔内且出气管的第二端伸出消声腔以排出消声腔内的废气。吸附材料件设在外壳内以吸附消声腔内的液体。根据本发明实施例的消声器,通过在消声器的外壳内设置吸附材料件,从而可以完全吸附消声器内的积液,进而延长消声器的使用寿命。同时吸附材料件的设置可避免对消声器的消声作用以及外观产生影响,而且更换容易,维护方便。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3225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12 |
申请号 |
CN201410231842.8 |
申请日期 |
2014.05.28 |
申请人 |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婷;穆莹 |
分类号 |
F01N13/00(2010.01)I |
主分类号 |
F01N13/00(2010.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清亦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贾玉姣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汽车的消声器,所述汽车包括发动机,其特征在于,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内限定出消声腔;进气管,所述进气管的第一端适于与所述发动机相连,所述进气管的第二端伸入到所述消声腔内以将所述发动机产生的废气导引至所述消声腔内;出气管,所述出气管的第一端设在所述消声腔内且所述出气管的第二端伸出所述消声腔以排出所述消声腔内的所述废气;吸附材料件,所述吸附材料件设在所述外壳内以吸附所述消声腔内的液体。 |
地址 |
102206 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沙阳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