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中药组合物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中药组合物,本发明药物符合中药配伍的原理,首先从根本上入手,以丹参、生晒参、乌蛇、泽兰、麝香、杏子、木香、鹿角粉、山茱萸、黑芝麻、山豆根为君臣之药用于补益肝肾、行气活血、滋阴复骨,以活血莲、白茄根、芦荟、卜芥、皂刺、窿缘桉叶、虎杖、雪莲花、冬虫夏草、路路通、纤毛婆婆纳为辅佐之药,起协调作用,温经散寒祛湿、祛瘀止痛活血,加强君药和臣药的功能,并制约其他药物的毒副作用。这些原料组合使得各药物功效产生协同作用,标本兼顾,用药平和,从而能够有效的治疗股骨头坏死,本发明能达到理想的治疗效果,且安全,毒副作用小,制备简单,能直达病灶,治愈时间短,治愈后不易复发。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2570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12 |
申请号 |
CN201510267662.X |
申请日期 |
2015.05.22 |
申请人 |
青岛市市立医院 |
发明人 |
王英华;徐艳 |
分类号 |
A61K36/888(2006.01)I;A61K36/896(2006.01)I;A61P19/08(2006.01)I;A61K35/55(2015.01)N;A61K35/32(2015.01)N |
主分类号 |
A61K36/88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
代理人 |
汤东凤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股骨头坏死的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所述中药组合物中各种原料药的重量份数比为:丹参1‑10份、生晒参1‑10份、乌蛇1‑10份、泽兰1‑10份、麝香0.1‑1份、杏子1‑10份、木香1‑10份、鹿角粉1‑10份、山茱萸1‑10份、黑芝麻1‑10份、山豆根1‑10份、活血莲1‑10份、白茄根1‑10份、芦荟1‑10份、卜芥1‑10份、皂刺1‑10份、窿缘桉叶1‑10份、虎杖1‑10份、雪莲花1‑10份、冬虫夏草1‑10份、路路通1‑10份、纤毛婆婆纳1‑10份。 |
地址 |
266000 山东省青岛市胶州路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