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污染土壤循环式臭氧氧化处理系统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污染土壤循环式臭氧氧化系统,它针对污染土壤臭氧氧化处理技术中氧气消耗量大、尾气排入大气可能存在二次污染的问题。本发明包括氧气源、臭氧发生器、土柱反应器、臭氧分解装置、气体循环泵、气体干燥装置和臭氧稳定装置等。土柱反应器中臭氧氧化后的尾气进入臭氧分解装置,经干燥后进入气体循环泵,回到臭氧发生器之前,并再次进入臭氧发生器,形成循环。与传统的需要持续大量补充氧气的臭氧氧化系统相比,本系统显著降低氧气消耗量;同时,由于气体在系统中持续循环,大幅降低了由于尾气外排造成二次污染的风险。
申请公布号 CN103624079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05
申请号 CN201310645289.8 申请日期 2013.12.05
申请人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王坚
分类号 B09C1/08(2006.01)I 主分类号 B09C1/08(2006.01)I
代理机构 沈阳科威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1101 代理人 王勇
主权项 一种污染土壤循环臭氧氧化系统,其特征是:氧气钢瓶(1)、第一气体流量计(2‑1)、反馈三通(10‑2)、第二气体流量计(2‑2)、第一硅胶除水桶(3‑1)、臭氧发生器(4)、臭氧稳定装置(5)、第一阀门(6‑1)、第三气体流量计(2‑3)、土柱反应器(7)、活性炭柱(8)、排放三通(10‑1)、第二阀门(6‑2)、第二硅胶除水桶(3‑2)、气体循环泵(9)、第四气体流量计(2‑4)、第四阀门(6‑4)和反馈三通(10‑2)的旁路,在管线上依次连接,排放三通的旁路接第三阀门(6‑3),第三阀门作为排放系统气体的阀门;所说的臭氧稳定装置是装入0.1 mol/L的硫酸溶液的容器,来自臭氧发生器的进气管插入硫酸溶液中,出气管在硫酸溶液液面之上;循环系统中氧气流量为0.2~3m<sup>3</sup>/(min·m<sup>3</sup> 反应器),经过臭氧发生器后臭氧浓度20~50 mg/L,土柱反应器里的污染土壤初始含水率控制为5%~20%,根据土壤污染物含量臭氧投加量为污染土壤的1%~20%,氧气补充流量小于循环系统中氧气流量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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