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窨井警示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道路警示装置,具体为一种窨井警示装置,解决了现有窨井盖丢失易造成车辆损坏及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问题。窨井警示装置,包括固定在窨井顶部侧壁的底座,底座的中部铰接有摇臂杆,摇臂杆的顶端固定有警示架,摇臂杆和警示架的四周固定有警示层。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可靠,有效地对行人和车辆起到警示的作用,而且重量较轻,延长了警示装置的使用寿命,具有结构简单、加工方便且成本低廉的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0453052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05 |
申请号 |
CN201320446532.9 |
申请日期 |
2013.07.25 |
申请人 |
张祝辉 |
发明人 |
张祝辉 |
分类号 |
E01F9/011(2006.01)I;E02D29/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E01F9/011(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太原晋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4110 |
代理人 |
王瑞玲 |
主权项 |
一种窨井警示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固定在窨井顶部侧壁的底座(1),底座(1)中部固定有连接杆(6),连接杆(6)的另一端铰接有摇臂杆(2),摇臂杆(2)的顶端固定有警示架(3),摇臂杆(2)和警示架(3)的四周固定有警示层(4),底座(1)与摇臂杆(2)之间设置有与两者连接的拉伸弹簧(5)。 |
地址 |
030100 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首邑北路新开路2号钢铁厂水泵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