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有机电致发光元件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有机电致发光元件,该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在不减小其发光区域的大小的情况下实现该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在正面方向上的发光强度的提高。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包括:反射电极;有机电致发光层,其包括发光层;透明电极;和光提取结构,其在所述反射电极与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层之间,该光提取结构为具有倾斜部分的突出形状,所述倾斜部分的宽度从所述反射电极朝向光提取侧逐渐变窄,其中:所述光提取结构设置在反射电极上以包围发光区域;在沿着与反射电极垂直的平面截取的、其中所述反射电极与所述倾斜部分中的每一个之间所形成的倾角的角度最大的截面中,所述倾角的角度为大于等于23°至小于等于33°。
申请公布号 CN103050638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05
申请号 CN201210335011.6 申请日期 2012.09.11
申请人 佳能株式会社 发明人 石津谷幸司
分类号 H01L51/52(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51/5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康建忠
主权项 一种有机电致发光元件,包括:反射电极;有机电致发光层,其包括发光层;和透明电极;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元件进一步包括光提取结构,其位于所述反射电极与所述有机电致发光层之间,所述光提取结构为具有倾斜部分的突出形状,所述倾斜部分的宽度从所述反射电极朝向光提取侧逐渐变窄,其中:所述光提取结构设置在所述反射电极上,以便包围发光区域;在沿着与所述反射电极垂直的平面截取的、其中所述反射电极与每一个倾斜部分之间所形成的倾角的角度最大的截面中,所述倾角的角度为大于等于23°至小于等于33°,并且具有所述光提取结构的最大厚度的位置定位在所述反射电极上;并且相对于具有所述光提取结构的最大厚度的位置更靠近所述发光区域的第一倾斜部分和相对于具有所述光提取结构的最大厚度的所述位置更远离所述发光区域的第二倾斜部分设置在所述反射电极上。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