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一种照明器具,设有光源基板、固态发光元件、器具主体、散热片及光源保持器。光源基板设有彼此相反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固态发光元件设置于第一表面上。器具主体设有与第二表面相对的支撑凸部。散热片设置于支撑凸部和光源基板的第二表面之间。光源保持器以一种方式贴在器具主体上,以便相对于器具主体夹住光源基板。在平行于第二表面的平面内,散热片覆盖光源基板的整个边缘,并以一种方式形成,以便覆盖整个支撑凸部。
申请公布号 CN204534328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8.05
申请号 CN201390000708.6 申请日期 2013.05.30
申请人 松下知识产权经营株式会社 发明人 尾崎正幸;矢野正晴;小间寿纪;古谷龙也;大和浩明
分类号 F21S8/02(2006.01)I;F21V29/74(2015.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02(2006.01)I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代理人 王琼先;王永建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包括:包括背对背放置的第一表面和第二表面的光源基板;设置于所述第一表面上的固态发光元件;包括面对所述第二表面的支撑凸部的器具主体;设置于所述支撑凸部和所述光源基板的所述第二表面之间的散热片;以及光源保持器,所述光源保持器在所述光源基板插在所述器具主体和所述光源保持器之间的状态下固定至所述器具主体,其中所述散热片形成为在平行于第二表面的平面内覆盖整个所述支撑凸部,而不覆盖所述光源基板的整个周缘。
地址 日本大阪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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