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底漆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底漆,以重量份计,包括:15份~25份的硝化棉;20份~30份的醇酸树脂,所述醇酸树脂的油长为30%~36%;2份~4份的对苯二甲酸二辛酯;2份~5份的硬脂酸锌;0.1份~0.5份的消泡剂;0.05份~0.5份的聚丙烯酸酯;1.5份~3份的酯聚合物,所述酯聚合物包括磷酸酯聚合物或钛酸酯聚合物;25份~60份的溶剂,所述溶剂包括酯类化合物、酮类化合物或苯类化合物。本发明提供的底漆通过合理控制各成分以及各成分的含量使这种底漆具有较好的附着力,采用这种底漆涂装三聚氰胺板材,无需对三聚氰胺材料进行打磨这种底漆也具有较好的附着力。实验结果表明,本发明提供的底漆的附着力为ISO 0级。 |
申请公布号 |
CN10481794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05 |
申请号 |
CN201510266917.0 |
申请日期 |
2015.05.22 |
申请人 |
展辰涂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展辰涂料有限公司;北京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青岛展辰新材料有限公司;成都展辰涂料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黎小华;陈寿生 |
分类号 |
C09D167/08(2006.01)I;C09D101/18(2006.01)I;C09D7/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9D167/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深佳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5 |
代理人 |
王仲凯 |
主权项 |
一种底漆,以重量份计,包括:15份~25份的硝化棉;20份~30份的醇酸树脂,所述醇酸树脂的油长为30%~36%;2份~4份的对苯二甲酸二辛酯;2份~5份的硬脂酸锌;0.1份~0.5份的消泡剂;0.05份~0.5份的聚丙烯酸酯;1.5份~3份的酯聚合物,所述酯聚合物包括磷酸酯聚合物或钛酸酯聚合物;25份~60份的溶剂,所述溶剂包括酯类化合物、酮类化合物和苯类化合物中的一种或几种。 |
地址 |
518107 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白花工业园观光公路南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