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吸尘器用吸嘴及吸尘器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吸尘器用吸嘴,属于家电配件领域,解决了现有技术中常规吸嘴无法将沟槽或缝隙内垃圾吸出的问题,解决该问题的技术方案主要包括吸嘴头和吸嘴管,吸嘴头内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主吸尘腔,吸嘴头的底部设有与主吸尘腔连接的主吸入口,主吸入口在吸嘴头前后方向上的尺寸为L2,所述吸嘴头内还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副吸尘腔,副吸尘腔与主吸尘腔相互隔开,副吸尘腔的底部设有副吸入口,副吸入口位于主吸入口的后方,副吸入口在吸嘴头前后方向上的尺寸为L1,L1<L2。本实用新型主要用于吸尘器。另外,本实用新型还提供了吸尘器,采用上述吸嘴,提高吸尘器针对沟槽或缝隙的清洁能力及清洁效率。 |
申请公布号 |
CN20452052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8.05 |
申请号 |
CN201520102111.3 |
申请日期 |
2015.02.12 |
申请人 |
松下家电研究开发(杭州)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钱智慧;毛怒涛;叶丰荣;金文芳;周还化 |
分类号 |
A47L9/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L9/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华鼎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3217 |
代理人 |
戴俊波 |
主权项 |
吸尘器用吸嘴,包括吸嘴头和吸嘴管,吸嘴头内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主吸尘腔,吸嘴头的底部设有与主吸尘腔连接的主吸入口,主吸入口在吸嘴头前后方向上的尺寸为L2,其特征在于:所述吸嘴头内还设有与吸嘴管连通的副吸尘腔,副吸尘腔与主吸尘腔相互隔开,副吸尘腔的底部设有副吸入口,副吸入口位于主吸入口的后方,副吸入口在吸嘴头前后方向上的尺寸为L1,L1<L2。 |
地址 |
310018 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乔街6号3幢-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