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燃气灶(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燃气灶(3)。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一种厨房用燃气灶具。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省略右视图、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30494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29
申请号 CN201530085899.7 申请日期 2015.04.03
申请人 苏州和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利超
分类号 07-02(10) 主分类号 07-02(10)
代理机构 苏州慧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39 代理人 安纪平
主权项
地址 215001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玉山路(金枫广告设计产业园2号楼221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