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可分解沙红陶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可分解沙红陶,其按重量份的组分为:紫砂土25-35份、泉州地区高岭土15-25份、晋江沿海黑土5-15份、德化棕土15-25份、泥沙15-25份。本发明制备的可分解沙红陶主要用于花园摆件,通过实验可得,在自然环境下摆放2年后可和空气氧化,自然分解,环保不产生任何废物。
申请公布号 CN104058726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22
申请号 CN201410272130.0 申请日期 2014.06.18
申请人 福建省德化县恒星陶瓷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锦明
分类号 C04B33/22(2006.01)I 主分类号 C04B33/2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一种可分解沙红陶,其特征在于,其按重量份的组分为:紫砂土25‑35份、泉州地区高岭土15‑25份、晋江沿海黑土5‑15份、德化棕土15‑25份、泥沙15‑25份;所述可分解沙红陶的制备方法为:(1)将上述原料混合均匀,烘干研磨后,加水沉淀过滤后制成泥,对泥进行真空抽气处理;(2)将泥晾干后,敲碎,再将碎泥用100—120目的网筛筛选,得到100—120目的泥粉;(3)将泥粉送入烧窑中进行烧制,烧窑温度为1080摄氏度,从而得到沙红陶粉;(4)将沙红陶粉和热塑性淀粉塑料以1:1的比例混合后,压塑成指定的形状,即可分解沙红陶。
地址 362500 福建省泉州市德化县浔中镇诗墩工业项目区二期东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