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笔筒(弥勒)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笔筒(弥勒)。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作为笔筒和工艺品摆设。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本产品形状与图案的结合。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照片为立体图。5、仰视图不常见,省略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29858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22
申请号 CN201530043547.5 申请日期 2015.02.12
申请人 莆田陈卓艺术品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木林
分类号 19-06(10) 主分类号 19-06(10)
代理机构 福州市鼓楼区京华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5212 代理人 林晓琴
主权项
地址 351100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黄石居委会荔港大道黄石段99号莆田工艺美术城木雕一区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