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恢复系统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具有至少一个驱动轮的车辆的车辆恢复系统(1)。车辆恢复系统(1)能够操作为使车辆从具有在至少一个驱动轮处提供不充足牵引力的可变形表面例如沙地的地形自恢复以使车辆移动。恢复控制器(2)设置为将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的至少大致连续旋转保持在目标恢复速度或目标恢复速度范围内以增大每个驱动轮处的可用牵引力。本发明还涉及具有车辆恢复系统(1)的车辆。
申请公布号 CN1047974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22
申请号 CN201380057913.0 申请日期 2013.09.05
申请人 捷豹路虎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史蒂夫·利金斯;保罗·达内尔;贾森·沃尔特斯
分类号 B60W30/18(2012.01)I;B60K28/16(2006.01)I 主分类号 B60W30/18(2012.01)I
代理机构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代理人 潘炜;王艳江
主权项 一种用于车辆的系统,所述车辆具有至少一个驱动轮,所述系统能够操作成使所述车辆从具有在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处提供不充足牵引力的可变形表面的地形恢复以使所述车辆移动,所述系统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构造成将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的至少大致连续旋转保持在适于增大所述至少一个驱动轮处的可用牵引力的目标恢复速度或目标恢复速度范围内。
地址 英国沃里克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