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从HPF焦化脱硫废液中回收脱硫催化剂的工艺 |
摘要 |
一种从HPF焦化脱硫废液中回收脱硫催化剂的工艺,所述工艺是在过滤后的焦化脱硫废液中加入与废液体积比为1:10~1:20的脱硫催化剂回收剂,搅拌混合后静置分层,后收集上层含有催化剂的回收液,送入蒸发干燥器,在60℃~90℃的条件下蒸发干燥,蒸出的脱硫催化剂回收剂冷凝后循环使用,蒸发干燥器中所得的固体即为脱硫催化剂。本发明解决了现有焦炉煤气在采用HPF湿式氧化技术脱硫时脱硫催化剂随脱硫废液损失而增加操作成本的问题。 |
申请公布号 |
CN10340817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7.22 |
申请号 |
CN201310367880.1 |
申请日期 |
2013.08.22 |
申请人 |
太原理工大学 |
发明人 |
李国强;张永发;田波;王兆文;石玉良;李珍珍;梁言;王亚珍 |
分类号 |
C02F9/10(2006.01)I;B01J38/00(2006.01)I;C02F1/26(2006.01)N |
主分类号 |
C02F9/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14100 |
代理人 |
戎文华 |
主权项 |
一种从HPF焦化脱硫废液中回收脱硫催化剂的工艺,其所述工艺是按下列步骤进行的:A、HPF焦化脱硫废液过滤;B、将步骤A过滤后的脱硫废液送入脱硫催化剂回收器,并加入与脱硫废液体积比为1:10~1:20的脱硫催化剂回收剂,搅拌混合均匀后静置分层;C、收集步骤B中静置分层后的上层催化剂回收液,并送入蒸发干燥器,在60℃~90℃的条件下进行蒸发干燥,将蒸出的脱硫催化剂回收剂冷凝后循环利用,蒸发干燥器中所得的固体即为脱硫催化剂;所述脱硫催化剂回收剂是乙醚、戊烷和己烷中的一种或几种混合物,其中C:H:O按质量比为65:13:22~69:14:17。 |
地址 |
030024 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迎泽西大街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