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耳钉(4)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耳钉(4)。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作为贵金属首饰。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图案与形状。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和右视图没有设计要点,故省略后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左视图和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29683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22
申请号 CN201530046815.9 申请日期 2015.02.15
申请人 上海金店世家珠宝有限公司 发明人 叶垂林
分类号 11-01(10) 主分类号 11-01(10)
代理机构 上海汉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36 代理人 胡晶
主权项
地址 201306 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芦潮港路1758号1幢A-64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