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手机(十一)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手机(十一);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主要用于语音通讯、网络通信,也可兼作为个人电子设备用于数据处理、播放音频或视频文件等其它用途;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产品的形状;4.该外观设计产品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是:立体图1。
申请公布号 CN303287969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15
申请号 CN201430515414.9 申请日期 2014.12.10
申请人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刘德;刘航;谷亚飞
分类号 14-03(10) 主分类号 14-03(10)
代理机构 北京尚伦律师事务所 11477 代理人 代治国
主权项
地址 100085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中街68号华润五彩城购物中心二期1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