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光装置、车辆用前照灯、照明装置以及车辆
摘要 本发明提供发光装置、车辆用前照灯、照明装置以及车辆。照明灯(1)具备:激光元件(2),其出射激光;发光部(4),其接受从激光元件(2)出射的激光从而发出荧光,并具有由无机材料构成的密封材料;和散热器(7),其经由与发光部(4)接触的接触面,对通过照射激光而在发光部(4)产生的热进行散发,受光部(4)所存在的范围被限制在以上述接触面为基准能获得期望的散热效果的范围内。
申请公布号 CN102563485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08
申请号 CN201110380848.8 申请日期 2011.11.25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深井泰雄;高平宜幸;高桥幸司;前村要介;友村好隆
分类号 F21S8/10(2006.01)I;F21V29/83(2015.01)I;F21V29/71(2015.01)I;B60Q1/04(2006.01)I;F21W101/10(2006.01)N;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021 代理人 张远
主权项 一种发光装置,其特征在于其具备:激发光源,其出射激发光;发光部,其接受从上述激发光源出射的激发光从而发出荧光,并且具有由无机材料构成的密封材料;和散热部,其经由与上述发光部接触的接触面,对通过照射上述激发光而在上述发光部中产生的热进行散发,上述发光部所存在的范围被限制在以上述接触面为基准能获得期望的散热效果的范围内,所述激发光源是半导体激光器,上述发光部以及上述散热部被形成为使上述发光部被包含在从接触面起0.2mm的范围内。
地址 日本国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