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利用石材业废弃石粉生产水泥的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利用石材业废弃石粉生产水泥的方法,采用石材业废大理石粉部分或完全替代水泥生产中的石灰石原料,采用废花岗石粉替代粘土配制生料,经煅烧制成熟料后,与石膏、水泥添加剂和作为混合材的废大理石粉和废花岗石粉混合、磨细,制成不同品种的水泥。本发明利用石材行业产生的废弃石粉生产水泥,使废弃石粉得到消纳利用,可有效解决石材行业废弃石粉排放带来的污染问题,促进石材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提高都具有重大意义。 |
申请公布号 |
CN103539368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7.08 |
申请号 |
CN201310484584.X |
申请日期 |
2013.10.17 |
申请人 |
福建省建材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科学研究所;福建福能建筑材料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发明人 |
林松伟;张贞宁;沈南生;张坚;邱榕林;杨燕 |
分类号 |
C04B7/24(2006.01)I;C04B7/36(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4B7/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福州元创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100 |
代理人 |
蔡学俊 |
主权项 |
利用石材业废弃石粉生产水泥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骤:步骤1)、由石材行业废大理石粉部分或完全替代石灰石作为钙质原料,与粘土、煤炭、矿化剂按比例混合、磨细,调配为成分合适的生料粉;步骤2)、生料粉经均化后,进入水泥窑内煅烧至部分熔融,冷却后得到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熟料;步骤3)、将废大理石粉、废花岗石粉作为混合材,与熟料、矿渣粉、石膏和水泥添加剂按比例混合,共同磨细,调配得到不同品种的水泥粉;步骤4)、将水泥粉存入水泥库中,最终散装出厂或经包装后袋装出厂;步骤1)中的原料配比比例如下:石灰石 35%~0%,废大理石粉 35%~70%,粘土 17.5%,煤炭 10%,矿化剂 2.5%,各组分质量分数之和为100%;步骤3)中材料的配比比例如下:熟料 70%~90%,废大理石粉 5%~15%,废花岗石粉 0%~8%,矿渣粉 0%~16%,石膏 5.25%,水泥添加剂 0~0.015%,各组分质量分数之和为100%。 |
地址 |
350002 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17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