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雾化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雾化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烟液的雾化,产生类似于香烟的烟雾,使人有吸烟的感觉;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产品的结构;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主视图底部黑色部分为螺纹接口。
申请公布号 CN303268781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01
申请号 CN201530008938.3 申请日期 2015.01.13
申请人 宏图国际实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姚继德
分类号 27-99(10) 主分类号 27-99(10)
代理机构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44305 代理人 皮波
主权项
地址 中国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3号协成行湾仔中心1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