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用于切割平面材料的切割尺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切割尺(1),包括:具有切割刃(20)的钢段(10);钢段的背部(30),所述背部与切割刃(20)相对;其中背部(30)包括突起(32),在首次使用切割尺(1)的过程中突起可塑性变形;并且其中突起(32)具有的高度(h)大致是钢段(10)的厚度(D)的30%至70%的高度(h)。此外,本发明还涉及一种切割尺(1),包括具有切割刃(20)的钢段(10);钢段(10)的背部(30),所述背部与切割刃(20)相对;其中背部(30)包括突起(32),在首次使用切割尺(1)的过程中突起可塑性变形,并且其中,通过沿钢段(10)的横向(Q)在背部(30)中研磨或磨削凹部(36)来形成所述突起(32)。还涉及一种切割尺(1),其背部(30)被表面脱碳,使得在首次使用切割尺(1)的过程中背部可塑性变形。
申请公布号 CN10204634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01
申请号 CN200880129591.5 申请日期 2008.05.29
申请人 伯乐伍德霍姆焊接技术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安东·哈斯
分类号 B26F1/44(2006.01)I 主分类号 B26F1/4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58 代理人 王安武
主权项 一种切割尺(1),包括:a.具有切割刃(20)的钢段(10);b.所述钢段的背部(30),所述背部与所述切割刃(20)相对;其中c.所述背部(30)包括多个突起(32),在首次使用所述切割尺(1)的过程中所述突起可塑性变形;并且其中d.通过沿所述钢段(10)的横向在所述背部中研磨或磨削凹部(36)来形成所述多个突起,使得所述突起(32)沿所述钢段(10)的横向方向(Q)延伸;并且e.所述突起(32)具有的高度(h)是所述钢段(10)的厚度(D)的2%至20%;并且f.所述背部(30)的横截面在所述突起(32)的末端(34)处被倒圆。
地址 奥地利伯勒尔韦克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