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筷子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筷子;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供人就餐使用的筷子;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本产品的整体形状;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5.省略视图: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后视图与主视图对称,省略后视图;右视图与左视图对称,省略右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263218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01
申请号 CN201530010576.1 申请日期 2015.01.14
申请人 台州市椒江健民塑料厂 发明人 何麟根
分类号 07-03(10) 主分类号 07-03(10)
代理机构 台州蓝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3229 代理人 王卫兵
主权项
地址 318015 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后高桥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