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火花点火式内燃机 |
摘要 |
在内燃机中,具有能够改变机械压缩比的可变压缩比机构(A)和能够控制进气门(7)的闭门正时的可变气门正时机构(B)。在可变压缩比机构(A)发生了故障时使机械压缩比以及进气门闭门正时从当前的工作点向低机械压缩比侧的要求工作点(dX)不侵入禁止侵入区域(X<sub>1</sub>、X<sub>2</sub>)内地变化。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06395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7.01 |
申请号 |
CN201080066969.9 |
申请日期 |
2010.05.24 |
申请人 |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河崎高志 |
分类号 |
F02D15/04(2006.01)I;F02D13/02(2006.01)I;F02D15/00(2006.01)I;F02D43/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F02D15/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
代理人 |
段承恩;徐健 |
主权项 |
一种火花点火式内燃机,具有能够改变机械压缩比的可变压缩比机构和能够控制进气门的闭门正时的可变气门正时机构,其特征在于,对机械压缩比和进气门闭门正时的组合设定禁止侵入区域,禁止表示机械压缩比和进气门闭门正时的组合的工作点侵入该禁止侵入区域内,在可变压缩比机构发生了故障时,使机械压缩比以及进气门闭门正时从当前的工作点向低机械压缩比侧的要求工作点不侵入该禁止侵入区域内地变化。 |
地址 |
日本爱知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