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警示器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警示器。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本外观设计产品用于在交通事故现场,起到安全防护的警示作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体现在形状和结构上。4.最能表明本外观设计设计要点的图片或照片:立体图。
申请公布号 CN303264604S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7.01
申请号 CN201430469230.3 申请日期 2014.11.24
申请人 昆明兰特电子有限公司 发明人 康峰;王兴华
分类号 10-06(10) 主分类号 10-06(10)
代理机构 昆明正原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53100 代理人 徐玲菊
主权项
地址 650100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马街小渔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