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空气净化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空气净化剂,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组成:辣木叶4-12份、薄荷叶5-10份、艾叶5-15份、君子兰4-13份、白掌3-9份、银皇后5-15份、铁线蕨6-16份、鸭脚本4-12份、芦荟10-20份、常春藤10-15份、文竹4-13份、绿萝4-16份、葛粉4-15份、绿茶粉3-10份、茉莉花粉4-10份、藿香10-16份、佩兰7-16份、苍术5-18份、厚朴5-15份;本发明为纯中药材料制成,不含化学物质以及添加剂,除了能有效杀灭空气中的细菌、净化空气外,还能通过对人体皮肤和呼吸道的接触,提高人体免疫能力,而且气味芳香,提神醒脑,同时价格也非常低廉。
申请公布号 CN10472186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24
申请号 CN201510089571.1 申请日期 2015.02.27
申请人 新乡医学院 发明人 李海斌;刘冰;刘艳芹;丁世彬;刘影影;吴卫东
分类号 A61L9/013(2006.01)I;A61L9/14(2006.01)I;A61L101/56(2006.01)N 主分类号 A61L9/013(2006.01)I
代理机构 四川君士达律师事务所 51216 代理人 芶忠义
主权项 一种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由下列重量份的原料组成:辣木叶4‑12份、薄荷叶5‑10份、艾叶5‑15份、君子兰4‑13份、白掌3‑9份、银皇后5‑15份、铁线蕨6‑16份、鸭脚本4‑12份、芦荟10‑20份、常春藤10‑15份、文竹4‑13份、绿萝4‑16份、葛粉4‑15份、绿茶粉3‑10份、茉莉花粉4‑10份、藿香10‑16份、佩兰7‑16份、苍术5‑18份、厚朴5‑15份。
地址 453003 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