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切骨术植入物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以基本上钻孔装埋的方式在目标骨头中桥接切骨术开口或切除(41)的切骨术植入物(10;10.1、10.2、10.3、10.4)。所述切骨术植入物(10;10.1、10.2、10.3、10.4)包括:具有用于接收至少一个骨头固定元件(50a、50b)的至少一个孔(14、15)的近端部分(11),以及具有用于接收至少一个骨头固定元件(50c、50d)的至少一个孔(23、24)的远端部分(20)。至少一个中间支柱部分(30)连接所述近端部分(11)和所述远端部分(20)。所述至少一个中间支柱部分(30)的宽度(W)等于或小于所述至少一个中间支柱部分(30)的厚度(T)。
申请公布号 CN104736072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24
申请号 CN201480002362.2 申请日期 2014.09.04
申请人 RIOS医疗股份公司;英格奈特概念有限公司 发明人 保罗·巴甫洛夫;汤姆·奥沃斯
分类号 A61B17/16(2006.01)I;A61B17/15(2006.01)I;A61B17/14(2006.01)I;A61B17/17(2006.01)I;A61B17/86(2006.01)I;A61B17/68(2006.01)I;A61F2/28(2006.01)I 主分类号 A61B17/1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思益华伦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418 代理人 赵飞;郭红丽
主权项 一种以基本钻孔装埋的方式在目标骨头中桥接切骨术开口或切除(41)的切骨术植入物(10;10.1、10.2、10.3、10.4),所述切骨术植入物(10;10.1、10.2、10.3、10.4)包括:a)具有用于接收至少一个骨头固定元件(50a、50b)的至少一个孔(14、15)的近端部分(11);b)具有用于接收至少一个骨头固定元件(50c、50d)的至少一个孔(23、24)的远端部分(20);c)连接所述近端部分(11)和所述远端部分(20)的至少一个中间支柱部分(30),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中间支柱部分(30)的宽度(W)等于或小于所述至少一个中间支柱部分(30)的厚度(T)。
地址 瑞士施坦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