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具
摘要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均匀地照明对象物的照明器具。根据实施方式,提供一种具备光源模块、器具主体、反射板的照明器具。所述光源模块在内部具有光源。所述器具主体具有调节所述光源模块的照射方向的调节构件。所述光源模块安装于所述反射板,并且通过将所述反射板与所述调节构件卡合而改变所述光源模块的照射方向。
申请公布号 CN204420783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24
申请号 CN201520029492.7 申请日期 2015.01.15
申请人 东芝照明技术株式会社 发明人 石井靖彦
分类号 F21S8/04(2006.01)I;F21V17/02(2006.01)I 主分类号 F21S8/04(2006.01)I
代理机构 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4202 代理人 温旭;郝传鑫
主权项 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在内部具有光源的光源模块;器具主体,具有对所述光源模块的照射方向进行调节的调节构件;安装有所述光源模块,并且通过与所述调节构件卡合而改变所述光源模块的照射方向的反射板。
地址 日本神奈川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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