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充电式化妆箱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充电式化妆箱,包括箱体、充电电池和外接电源线,所述箱体分为上箱体和下箱体,所述充电电池内置于上箱体中,所述上箱体内侧中间设有化妆镜,所述化妆镜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一个光源区,每个光源区内设有一组光源;所述上箱体中还设有变压器,所述变压器与充电电池和外电源连接,可将外电源的110~220伏交流电转换成12伏直流电后,进行电池充电以及供LED灯使用;所述光源开关用于控制光源的打开、关闭、以及亮度调节;所述外接电源线与充电插口连接,接通外电源后对充电电池充电以及为220伏工具插座供电。本实用新型充电式化妆箱设有光源,可以通过内置充电电池和可外接电源两种方式供电,可以在光线较差的条件下使用,应用范围广泛。 |
申请公布号 |
CN20440993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6.24 |
申请号 |
CN201520054941.3 |
申请日期 |
2015.01.26 |
申请人 |
吴绍富 |
发明人 |
吴绍富 |
分类号 |
A45D33/00(2006.01)I;A45C11/00(2006.01)I;A45C15/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5D33/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1344 |
代理人 |
马丽丽 |
主权项 |
充电式化妆箱,其特征在于:包括箱体、充电电池和外接电源线,所述箱体分为上箱体和下箱体,所述充电电池内置于上箱体中,所述上箱体内侧中间设有化妆镜,所述化妆镜左右两侧分别设有一个光源区,每个光源区内设有一组光源,上箱体内侧还设有光源开关、充电插口和220伏工具插座;每组光源为3个12伏LED灯,所述LED灯含有10个白光LED灯珠和2个黄光LED灯珠,12个LED灯珠呈环形排列,2个黄光LED灯珠相对放置;所述上箱体中还设有变压器,所述变压器与充电电池和外电源连接,将外电源的交流电转换成12伏直流电后供LED灯使用以及为充电电池充电;所述光源开关用于控制光源的打开或关闭;所述外接电源线与充电插口连接,接通外电源后对充电电池充电或为220伏工具插座供电。 |
地址 |
510000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樟边中约坊新区11巷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