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辆用辅助扶手
摘要 本发明提供车辆用辅助扶手,能够在使用时使扶手主体易于把持,从而能够轻松地将体重施加在扶手主体上而下车。在座椅(51)的侧方在设于车辆侧面的门用开口部的下部设有用于对乘员从座椅下车的动作进行辅助的扶手主体(2),以相对于车辆外侧方向起倒自如的方式设置该扶手主体,因此在使用辅助扶手时通过使扶手主体倒向车辆外侧,扶手主体的供乘员的手拄扶的部分变大,并且姿势变化的自由度增加,由此乘员下车变得容易。此外,扶手主体随着车门(9)的开启动作呈向车辆外侧方向突出的突出状态,并且随着车门的关闭动作呈收起状态,因此,能够谋求提高扶手主体的便利性,不用耗费由乘员进行收起、立起操作或调整扶手主体的位置等的时间体力。
申请公布号 CN102897074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7
申请号 CN201210049743.9 申请日期 2012.02.29
申请人 株式会社本田阿克塞斯 发明人 阿部淳;追野英树
分类号 B60N3/0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N3/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林达刘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277 代理人 刘新宇;张会华
主权项 一种车辆用辅助扶手,其在座椅的侧方在设于车辆侧面的门用开口部的下部设有用于对乘员从上述座椅下车的动作进行辅助的扶手主体,以相对于车辆外侧方向起倒自如的方式设置上述扶手主体,上述扶手主体与设置于上述门用开口部的门的开闭动作相应地呈突出状态和收起状态,其特征在于,上述扶手主体以能够在大致垂直的收起位置、顶端侧比基端侧稍高的使用位置和大致水平的下限位置的范围内转动角度的方式进行设置,该车辆用辅助扶手具有用于对上述扶手主体施力使其从上述收起位置转动至上述使用位置的一个转动施力部件,上述扶手主体与上述门的打开动作相应地利用上述一个转动施力部件从上述收起位置转动至上述使用位置,上述扶手主体与上述门的关闭动作相应地被上述门的内表面按压而从上述使用位置恢复至上述收起位置,该车辆用辅助扶手具有用于对上述扶手主体施力使其从上述下限位置转动至上述使用位置的另一个转动施力部件,若上述乘员把持上述使用位置的上述扶手主体并施加负荷,则上述扶手主体克服上述另一个转动施力部件的施力而转动至上述下限位置且上述扶手主体支承上述乘员的体重,若上述乘员放开手,则上述扶手主体利用上述另一个转动施力部件从上述下限位置返回至上述使用位置。
地址 日本埼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