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池系统以及电池系统搭载车辆
摘要 电池系统(100)具备将能够从电池组(110)取出的电量的上限(上限电量(Da))设定得比满充电的情况低的上限电量设定单元(ECU(120))。该上限电量设定单元(120)将上限电量(Da)设定为随着电池组(110)的劣化越进行、能够从满充电状态取出的电量(满充电电量(Dmax))与上限电量(Da)的差变得越小的值。另外,电池系统(100)具备以上限电量(Da)为上限而对电池组(110)充电的充电单元(ECU(120))。
申请公布号 CN10215032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7
申请号 CN200980135405.3 申请日期 2009.06.18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荒井卓一
分类号 H01M10/44(2006.01)I;B60L3/00(2006.01)I;B60L11/18(2006.01)I;H01M10/48(2006.01)I;H02J7/02(2006.01)I 主分类号 H01M10/44(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段承恩;陈海红
主权项 一种电池系统,具备二次电池,将该二次电池产生的电能用于动力源,具备:上限电量设定单元,其将上限电量设定得比满充电电量低,并且将所述上限电量设定为随着所述二次电池的劣化越发展、所述满充电电量与所述上限电量的差变得越小的值,并且,使所述上限电量与由所述二次电池的劣化导致的所述满充电电量的降低相比缓慢地降低,所述上限电量是能够从所述二次电池取出的电量的上限,所述满充电电量是能够从满充电状态的所述二次电池取出的电量;和充电单元,其在对所述二次电池充电时,以所述上限电量为上限,对所述二次电池充电。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