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特效活性炭强制放电再生技术及装置
摘要 本发明特效活性炭强制放电再生技术及装置,活性炭对各气体的吸附能力(单位:l/cm<sup>3</sup>):H<sub>2</sub>、O<sub>2</sub>、N<sub>2</sub>、Cl<sub>2</sub>、CO<sub>2</sub>4.5、35、11、494、97。本发明的粒度采用一套标准筛筛分法,求出留在和通过每只筛子的活性炭重量,表示粒度分布静观密度或堆密度:饮食孔隙容积和颗粒间空隙容积的单位体积活性炭的重量,活性炭的吸附除了物理吸附,还有化学吸附。
申请公布号 CN10470758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7
申请号 CN201310682043.8 申请日期 2013.12.14
申请人 上海泉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月梅
分类号 B01J20/34(2006.01)I;B01J20/20(2006.01)I;B01D53/02(2006.01)I;C02F1/28(2006.01)I 主分类号 B01J20/34(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特效活性炭强制放电再生技术及装置活性炭对各气体的吸附能力(单位:ml/cm3):H2、 O2、N2、Cl2、CO24.5 、35、11、494、97。
地址 201108 上海市闵行区元江路5500号1幢B85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