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数据处理方法及服务器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及服务器,该方法包括:服务器接收请求方获取第一数据对象的请求;判断若满足第一预定条件则将相应的第一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请求方,并且将属于请求方的第三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被请求方,同时为第一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返回被请求方设置一期限;判断若在期限内被请求方未以其第四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请求方为前提而取回第一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则将第二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请求方。通过上述方式,本发明能够促进数据库中的数据在各个系统、用户之间的有效利用和交互,减少无效数据挤占存储空间的机会,使网络中各种数据资源的分配合理化。 |
申请公布号 |
CN10471501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6.17 |
申请号 |
CN201510057229.3 |
申请日期 |
2015.02.03 |
申请人 |
李大伟 |
发明人 |
李大伟 |
分类号 |
G06F17/3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17/3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威世博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何青瓦 |
主权项 |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服务器接收请求方获取第一数据对象的请求,所述第一数据对象与第二数据对象关联并且所有第一数据的价值小于第二数据,所述第一数据对象是被请求方基于所述第二数据对象而对外发行;所述服务器判断若满足第一预定条件则按照所述获取第一数据对象的请求将相应的所述第一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所述请求方,并且将属于所述请求方的第三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所述被请求方,同时为所述第一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返回被请求方设置一期限;所述服务器判断若在所述期限内所述被请求方未以其第四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请求方为前提而取回所述第一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则将所述第二数据对象的所有权/使用权划为请求方。 |
地址 |
加拿大安大略省密西加沙市外布路2012-32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