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艺术灯具 |
摘要 |
一种艺术灯具,包括灯具底座、木本植物的灯具本体、灯罩、导线、开关及木质产品的一般加工流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作为灯具本体的木本植物或木质藤本植物根部、主干部、枝干部或茎部位置的一端向另一端沿表面铣削凿挖沟槽和在所述作为灯具本体的木本植物或木质藤本植物根部、主干部、枝干部或茎部位置一端向另一端径向斜钻通孔贯通木质部,钻孔加工依照“之”字形状,第一个通孔末端为第二个通孔首端,加工后沟槽和通孔形成首尾相连的空间三维路径;在所述沟槽内嵌入金属导线和通孔内穿设金属导线后批灰封填沟槽、批灰封堵通孔。灯具本体设有灯具底座,灯具底座设置至少一个或以上照明部件;灯具本体、底座进行表面处理而成。 |
申请公布号 |
CN204404111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6.17 |
申请号 |
CN201520049022.7 |
申请日期 |
2015.01.24 |
申请人 |
马洪斌 |
发明人 |
马洪斌 |
分类号 |
F21V23/00(2015.01)I;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V23/00(2015.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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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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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艺术灯具,包括灯具底座、作为灯具本体的自然生长的木本植物、灯罩、导线、开关及木质产品的一般加工流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作为灯具本体的自然生长的木本植物或木质藤本植物根部、主干部、枝干部或茎部位置的一端向另一端沿表面铣削凿挖沟槽和在所述作为灯具本体的自然生长的木本植物或木质藤本植物根部、主干部、枝干部或茎部位置一端向另一端径向斜钻通孔并且贯通木质部,钻孔加工依照“之”字形状,第一个通孔末端为第二个通孔首端,加工后沟槽和通孔形成首尾相连的空间三维路径;在所述沟槽内嵌入金属导线和通孔内穿设金属导线后批灰封填沟槽、批灰封堵通孔;所述的灯具本体一端设有一个灯具底座,灯具底座另一端设置至少一个或一个以上照明部件;以及在灯具本体、灯具底座进行表面处理而成。 |
地址 |
241000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团结西路13幢4单元50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