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发动机控制装置及发动机控制方法
摘要 本发明获得一种能防止误判定并迅速判定再起动失败、从而能重新开始进行再起动而不使驾驶员产生不协调感的发动机控制装置及发动机控制方法。所述发动机控制装置包括:对再起动条件成立后因发动机初次点火而引起的发动机转速的上升量进行计算的发动机转速上升量计算部;基于发动机转速的上升量、来设定再起动失败判定阈值的起动失败判定曲柄角变化量判定值设定部;及再起动失败判定部,在即使发动机完全燃烧判定部未判定为发动机已完全燃烧、但从再起动条件成立后的发动机的初次点火时刻起的曲柄角变化量也比再起动失败判定阈值要大的情况下,该再起动失败判定部判定为再起动失败,使发动机的再起动中止,在经过规定时间后使发动机重新开始再起动。
申请公布号 CN103089511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0
申请号 CN201210236379.7 申请日期 2012.07.09
申请人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石川修;冈部健;正田智久;北野弘明
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 主分类号 F02N11/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张鑫
主权项 一种发动机控制装置,所述发动机控制装置是包括发动机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的发动机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发动机自动停止再起动装置因发动机自动停止条件的成立而使发动机自动停止,然后,因再起动条件的成立而使所述发动机再起动,所述发动机控制装置的特征在于,包括:曲柄角传感器,该曲柄角传感器检测所述发动机的曲柄轴的曲柄角;发动机转速计算部,该发动机转速计算部基于所述曲柄角,来计算发动机转速;曲柄角变化量计算部,该曲柄角变化量计算部基于所述曲柄角,来计算曲柄角变化量;发动机完全燃烧判定部,该发动机完全燃烧判定部在所述再起动条件成立后、所述发动机转速高于预先设定的规定转速的情况下,判定为所述发动机已完全燃烧;发动机转速上升量计算部,该发动机转速上升量计算部对所述再起动条件成立后因所述发动机初次点火而引起的所述发动机转速的上升量进行计算;起动失败判定曲柄角变化量判定值设定部,该起动失败判定曲柄角变化量判定值设定部基于所述发动机转速的上升量,来设定再起动失败判定阈值;以及再起动失败判定部,在即使未判定为所述发动机已完全燃烧、但从所述再起动条件成立后的所述发动机的初次点火时刻起的所述曲柄角变化量也比所述再起动失败判定阈值要大的情况下,该再起动失败判定部判定为再起动失败,使所述发动机的再起动中止,并在经过规定时间后,使所述发动机重新开始再起动。
地址 日本东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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