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载用蓄电装置及该车载用蓄电装置的控制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车载用蓄电装置以及该车载用蓄电装置的控制方法,能在检测或预测到车辆碰撞时使电池放电,在未达到过放电的充电状态停止电池的放电。车载用蓄电装置包括:电池(3),该电池(3)搭载在车辆上;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该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检测电池(3)的充电状态;以及放电用负载(4),该放电用负载(4)用于使电池(3)放电,该车载用蓄电装置包括控制装置(5),该控制装置(5)包含: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该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检测电池(3)的充电状态;电池放电单元,该电池放电单元在检测或预测到车辆碰撞时利用负载(4)使电池(3)放电;以及电池放电停止单元,该电池放电停止单元在利用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检测到的电池(3)的充电状态在未达到过放电的规定值以下时,停止利用电池放电单元使电池(3)放电。
申请公布号 CN10470469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0
申请号 CN201280076328.0 申请日期 2012.10.10
申请人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山口真吾;伊达俊明;和知敏
分类号 H02H5/10(2006.01)I 主分类号 H02H5/10(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熊风
主权项 一种车载用蓄电装置,包括:电池,该电池搭载在车辆上;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该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检测所述电池的充电状态;以及放电用负载,该放电用负载用于使所述电池放电,其特征在于,该车载用蓄电装置包括控制装置,该控制装置包含:电池放电单元,该电池放电单元在检测或预测到所述车辆碰撞时利用所述负载使所述电池放电;以及电池放电停止单元,该电池放电停止单元在利用所述电池充电状态检测单元检测到的所述电池的充电状态在未达到过放电的规定值以下时,停止利用所述电池放电单元使所述电池放电。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