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影装置
摘要 一种显影装置,该显影装置包括第一框架(下框架100)和第二框架(上框架200)。第二框架被构造成通过将第一框架的第一壁,第二壁和第三壁(左侧壁110,右侧壁120,前下壁130,140)固定到第二框架从而与第一框架结合。第一壁和第二壁被布置成相互相对,第三壁被构造成连接第一壁和第二壁。开口由被结合的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而形成。第一框架包括第一可接合部分和第二可接合部分(330L,330R),第二框架包括第三可接合部分和第四可接合部分(220L,220R),以便第一可接合部分和第二可接合部分与第三可接合部分和第四可接合部分的接合使得第一框架和第二框架对齐。第一可接合部分和第二可接合部分被布置在第一壁和第二壁之间。
申请公布号 CN10469879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0
申请号 CN201510027597.3 申请日期 2012.08.29
申请人 兄弟工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深町泰生
分类号 G03G15/08(2006.01)I;G03G21/16(2006.01)I;G03G21/18(2006.01)I 主分类号 G03G15/08(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31210 代理人 梅高强;崔巍
主权项 一种显影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框架,所述第一框架包括第一壁、第二壁、第三壁、第一可接合部分和第二可接合部分,所述第二壁被布置成与所述第一壁相对,所述第三壁被构造成连接所述第一壁和所述第二壁;和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被构造成通过将所述第一框架的所述第一壁,所述第二壁和所述第三壁固定到所述第二框架从而与所述第一框架结合;其中,结合的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形成开口;所述第二框架包括第三可接合部分和第四可接合部分,所述第一可接合部分与所述第三可接合部分的接合以及所述第二可接合部分与所述第四可接合部分的接合使得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对齐;并且其中,所述第一可接合部分和所述第二可接合部分布置在所述第一壁和所述第二壁之间。
地址 日本国爱知县名古屋市瑞穗区苗代町15番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