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可照明的空气导流元件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空气排出口的空气导流元件,该空气导流元件具有由可透射的塑料构成的第一光导体,该第一光导体具有枢轴销,在壳体中在枢轴销上设置有用于将光引入第一光导体中的照明用具,并且第一光导体在空气导流元件的至少一个纵向区域上延伸,经由照明用具引入的光能够经由相对空气导流元件的朝向空气出口的前部的纵棱边平行延伸的第一光射出段的光射出面射出,并且第一光导体在与第一光射出段的光射出面对置的侧面上具有表面结构,该表面结构引起对引入的光的反射并且如此构造,使得经由照明用具引入第一光导体中的光基本上均匀地经由第一光射出段的光射出面射出,所述表面结构至少在第一光射出段的光射出面的区域上延伸。
申请公布号 CN1046912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10
申请号 CN201410715034.9 申请日期 2014.12.01
申请人 施耐德博士塑料工厂有限公司;大众汽车公司 发明人 O·乌伦布施
分类号 B60H1/34(2006.01)I;B60Q3/02(2006.01)I 主分类号 B60H1/3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11038 代理人 邓斐
主权项 用于空气排出口(10)的空气导流元件(14,16),其中,空气排出口(10)具有壳体(30)、空气出口(28)和连接在送风井上的接头(26),并且空气导流元件经由至少一个枢轴销(32,34)可枢转地支承在壳体(30)中,其中,空气导流元件具有由可透射的塑料构成的第一光导体(38),该第一光导体具有可枢转地支承在空气排出口(10)的壳体(30)中的枢轴销(32),其中,在壳体(30)中在枢轴销(32)上设置有用于将光引入所述第一光导体(38)中的照明用具,并且所述第一光导体(38)在空气导流元件(14,16)的至少一个纵向区域上延伸,其中,经由照明用具引入的光能够经由第一光射出段(56)的光射出面(108)射出,所述第一光射出段相对空气导流元件(14,16)的朝向空气出口(28)的前部的纵棱边(106)平行延伸,并且所述第一光导体(38)在与所述第一光射出段(56)的光射出面(108)对置的侧面上具有表面结构(58),该表面结构引起对引入的光的反射并且如此构造,使得经由照明用具引入所述第一光导体(38)中的光基本上均匀地经由所述第一光射出段(56)的光射出面(108)射出,其中,所述表面结构(58)至少在所述第一光射出段(56)的光射出面(108)的区域上延伸。
地址 德国克罗纳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