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产生人造发动机噪音的发声系统的汽车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汽车(K),其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产生人造发动机噪音的发声系统(7,8),该发声系统(7,8)具有至少一个电控式振动激励器(8),其中振动激励器(8)固定在构件(7)上,该构件与汽车的车身在声学和/或振动技术方面脱耦(9,73)。按照本发明规定,构件(7)自身通过保持装置(11)保持在汽车(K)上,保持装置(11)遮盖所述构件(7)至少大部分。通过这种措施可以明显改善发声系统(7,8)的声音属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4704554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6.10 |
申请号 |
CN201380053396.X |
申请日期 |
2013.10.11 |
申请人 |
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J.费尔德豪斯;C.鲁特;D.杜珀 |
分类号 |
G10K9/122(2006.01)I;B60Q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10K9/12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侯宇 |
主权项 |
一种汽车(K),其具有至少一个用于产生人造发动机噪音的发声系统(7,8),该发声系统(7,8)具有至少一个电控式振动激励器(8),其中振动激励器(8)固定在构件(7)上,该构件与汽车(K)的车身在声学和/或振动技术方面脱耦(9,70),其特征在于,构件(7)自身通过保持装置(11)保持在汽车(1,10,20)上,保持装置(11)遮盖所述构件(7)至少大部分。 |
地址 |
德国沃尔夫斯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