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照明装置、显示装置以及电视接收装置 | ||
摘要 | 目的在于抑制照明装置中亮度不均的发生。本发明的背光源装置(12)具备:LED(17),其具有发光强度为峰值的光朝向相对于正面方向倾斜的方向的配光分布;底座(14),其收纳LED(17),向LED(17)的光出射侧开口;以及光上升部(22),其从LED(17)的设置面向光出射侧突出,从而使光向光出射侧上升。只要这样使用具有发光强度为峰值的光朝向相对于正面方向倾斜的方向的配光分布的LED(17)作为光源,就能使发光强度为峰值的光的照射区域(A)变大,因此能缓和出射光的亮度的面内分布中会发生的不均。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93389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6.03 |
申请号 | CN201180027542.2 | 申请日期 | 2011.04.21 |
申请人 | 夏普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清水敬治 |
分类号 | G02F1/13357(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7(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11323 | 代理人 | 权鲜枝 |
主权项 | 一种照明装置,具备:光源,其具有发光强度为峰值的光朝向相对于正面方向倾斜的方向的配光分布;底座,其收纳上述光源,向上述光源的光出射侧开口;以及光上升部,其从上述光源的设置面向上述光出射侧突出,从而使光向上述光出射侧上升,上述光上升部具有光上升面,上述光上升面相对于上述正面方向倾斜,并且指向上述光源,上述光上升面以与上述光源发出的光中的发光强度为峰值的光的光路不重叠的方式相对于该光路配置在与上述光出射侧相反的一侧,上述光上升面相对于上述正面方向所成的角度大于上述光源发出的光中的发光强度为峰值的光相对于上述正面方向所成的角度,上述光上升面和上述光源发出的光中的发光强度为峰值的光相对于上述正面方向所成的角度分别为60度~80度的范围。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