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重复使用的水晶头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晶头,具体说是一种可以重复使用的水晶头,属于水晶头设计技术领域。包括壳体,壳体为中空结构,壳体内前部设有压线槽,其特征是,所述的压线槽三面开口;还设有盖线板,盖线板通过壳体的左右两侧面与壳体活动连接;所述盖线板上设有与压线槽相匹配的压线凸起。所述盖线板与所述壳体通过铆钉或螺钉连接。本发明结构合理简单、生产制造容易,通过本发明,在具体使用的时候,将网线的八根线,按照顺序放置于压线槽的八个线槽内,盖上盖线板,盖线板上的压线凸起与压线槽的每个线槽匹配压紧即可使用。比较以往的一次性产品,制作失败后能够复原并重新使用,在布线工程中节省了水晶头,有效避免了大量浪费,降低了成本。 |
申请公布号 |
CN104682027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6.03 |
申请号 |
CN201310610319.1 |
申请日期 |
2013.11.27 |
申请人 |
张晓军 |
发明人 |
张晓军 |
分类号 |
H01R9/03(2006.01)I;H01R9/22(2006.01)I;H01R4/28(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1R9/03(2006.01)I |
代理机构 |
扬州苏中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22 |
代理人 |
孙忠明 |
主权项 |
可以重复使用的水晶头,包括壳体(1),壳体(1)为中空结构,壳体(1)内前部设有压线槽(2),其特征是,所述的压线槽(2)三面开口;还设有盖线板(3),盖线板(3)通过壳体(1)的左右两侧面与壳体(1)活动连接;所述盖线板(3)上设有与压线槽(2)相匹配的压线凸起(4)。 |
地址 |
211499 江苏省扬州市仪征市真州镇国庆路14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