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高层建筑救生索
摘要 本实用新型涉及高层建筑救生索,包括外套筒和内套筒组成的悬臂,内套筒中设有一个首发限速器和至少一个续发限速器,最后一个续发限速器的后面设有尾车,首发限速器、续发限速器、尾车之间通过同一根钢丝绳依次串联。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高层建筑救生索,结构合理,是目前国内仅有的采取多个限速器在同一根钢丝绳上串联安装、可连续逃生的逃生器;占地小,使用3毫米的裸钢丝绳,储存备用时,在限高相同的情况下,本装置的索具所占体积仅为当前市售缓降器的1/27;使用简单易于操控,对使用者要求少,可由逃生者自主控制中途刹车对下方楼层的遇险人员施救;安全性好,其疏散速度是当前同类产品中最高的;免维护,使用寿命长。
申请公布号 CN204364696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6.03
申请号 CN201520005136.1 申请日期 2015.01.05
申请人 张亚晨;李昂 发明人 张亚晨;李昂
分类号 A62B1/16(2006.01)I 主分类号 A62B1/16(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卫平智业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92 代理人 董琪
主权项 高层建筑救生索,包括悬臂,所述悬臂包括:外套筒(1)和内套筒(2),其特征在于:外套筒(1)直接固定在窗口或阳台的楼板上且位于天花板下,其前端开口朝向窗外,内套筒(2)设于外套筒(1)内,其前端开口临近且朝向窗外,外套筒(1)和内套筒(2)之间设有滚轮(6),使内套筒可在外套筒内滑动,内套筒(2)中设有一个首发限速器(3)和至少一个续发限速器(4),最后一个续发限速器(4)的后面设有尾车(7),首发限速器(3)、续发限速器(4)、尾车(7)之间通过同一根钢丝绳(5)依次串联,尾车(7)的高度高于首发限速器(3)和续发限速器(4)的高度,内套筒(2)的前端开口处设有一与尾车(7)高度适配的横梁(8),横梁(8)用于阻挡尾车(7)使其不能脱离悬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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