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子烟
摘要 一种电子吸烟器具,包括含有液体材料的液体供应部,能被操作用于加热所述液体材料至足以蒸发所述液体材料并形成烟雾的温度的加热器,与所述液体材料连通并且与所述加热器连通的芯子,由此所述芯子向所述加热器传递所述液体材料,能够操作用于传递空气进入所述加热器上游的中心空气通道的至少一个进气口,以及在所述外管的外表面上的香味载体。所述香味载体包括香味材料并且能够操作用于在吸烟过程中传递香味。
申请公布号 CN104661544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27
申请号 CN201380018089.8 申请日期 2013.01.31
申请人 奥驰亚客户服务公司 发明人 克里斯托弗·S·塔克;杰弗里·布兰登·乔丹;巴里·S·史密斯;阿里·A·罗斯塔米;保琳·马克;克里斯汀·舒;简森·弗劳拉;迈克尔·费希尔;乔治·卡尔赖斯;戈尔德·科巴尔;肖恩·哥德瓦尼;克里斯·赫申;赞恩·吉布斯;罗伯特·米滕;姆玛亚·K·米什拉;史蒂文·莱因哈特;查尔斯·丹迪
分类号 A24F47/00(2006.01)I 主分类号 A24F47/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聿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72 代理人 吴大建;刘华联
主权项 一种电子吸烟器具,包括:沿着纵向方向延伸的外管;处在所述外管内的内管;含有液体材料的液体供应部,所述液体供应部处在所述外管和所述内管之间的外形环区内;位于所述内管内的线圈加热器;与所述液体供应部连通且被所述线圈加热器包围的芯子,由此所述芯子向所述线圈加热器传递液体材料,且所述线圈加热器加热所述液体材料至足以蒸发所述液体材料且在所述内管内形成烟雾的温度;形成在所述外管中的至少一个进气口;以及位于所述外管的外表面的香味载体,所述香味载体包括香味材料,且能被操作用于在吸烟过程中传递香味。
地址 美国弗吉尼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