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栏杆灯具
摘要 一种栏杆灯具,包括立柱、栏杆、照明灯条,所述立柱与栏杆的内部材质为混凝土,立柱的外部用烤漆钢板包裹,栏杆的外部用铝型材包裹;所述栏杆与立柱的内侧设置两块长条形第一挡光板;所述立柱的外侧底部设置有一块长条形的第二挡光板;所述第一挡光板为倾斜向下45°设置,且第一挡光板的下方设置有照明用的照明灯条;所述第二挡光板为倾斜向上45°设置,且第二挡光板的上方设置有照明用的照明灯条。本实用新型可以直接使用到道路、高架、桥梁上,既将道路照亮又不会对正常行驶的车辆产生直射光,影响行车安全,照明灯条将整个立柱照亮,使得道路、高架、桥梁的外观变得美观,既可以实现道路栏杆的模式,又可以达到照明的效果,具有多种功能。
申请公布号 CN204358561U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27
申请号 CN201520059426.4 申请日期 2015.01.28
申请人 苏州侏罗纪光电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孙涛
分类号 F21S8/00(2006.01)I;F21V17/02(2006.01)I;F21Y101/02(2006.01)N 主分类号 F21S8/0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11350 代理人 汤东凤
主权项 一种栏杆灯具,包括立柱(1)、栏杆(2)、照明灯条(3),其特征在于:所述立柱(1)与栏杆(2)通过铝型材经热挤压加工成型,立柱(1)的外部用烤漆钢板包裹;所述栏杆(2)与立柱(1)的内侧设置两块长条形第一挡光板(4);所述立柱(1)的外侧底部设置有一块长条形的第二挡光板(5);所述第一挡光板(4)为倾斜向下45°设置,且第一挡光板(4)的下方设置有照明用的照明灯条(3);所述第二挡光板(5)为倾斜向上45°设置,且第二挡光板(5)的上方设置有照明用的照明灯条(3);所述立柱(1)的外侧中部开有可以放置造型景观灯的灯槽(6);所述第一挡光板(4)和第二挡光板(5)的上方铺设有感光机构(7);所述感光机构(7)连接到驱动第一挡光板(4)和第二挡光板(5)转动、且可调节角度的驱动机构(8);所述立柱(1)和栏杆(2)上对应第一挡光板(4)和第二挡光板(5)的位置设有第一安置槽(9)和第二安置槽(10)。
地址 215031 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前桥路161号A1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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