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重型机床再制造综合评价系统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重型机床再制造综合评价系统,主要针对单一评价方法解决复杂评价系统的局限性的缺陷设计。本发明提出了一种采用多种改进评价方法的综合评价系统,不同评价方法间以组合权重叠加构成最终评价结果,使评价结果具有综合性和准确性。同时建立了综合评价系统结构模型,通过各个模块的应用完成机床再制造评价。
申请公布号 CN104656620A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27
申请号 CN201510030466.0 申请日期 2015.01.21
申请人 清华大学 发明人 潘尚峰;卢超;彭一波
分类号 G05B19/418(2006.01)I 主分类号 G05B19/418(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中伟智信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 11325 代理人 张岱
主权项 一种重型机床再制造综合评价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统包括:评价对象管理模块,生成评价对象,所述评价对象包括机床零部件可再制造性、机床可再制造性、机床再制造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管理模块,包括可再制造性评价指标体系、再制造方案评价指标体系;用于定制与评价对象对应的评价指标体系;组合评价方法模型库,至少包括改进层次分析法模型、模糊层次分析法模型、改进熵权法模型、CRITIC法模型;计算评价对象各个评价指标数据,并进行指标数据的归一化和无量纲化处理,作为数据输入输入到综合评价模块;综合评价模块,在对象管理模块中选择评价对象选择评价对象;在评价指标体系管理模块中在组合评价方法模型库中选择合适的评价模型;按选择的评模型处理,得到评价对象综合评价值,并对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存储;其中所述的评价对象各个评价指标数据的权重通过改进层次分析法模型得到,并通过改进熵权法模型、CRITIC法模型依次进行校正。
地址 100084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园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