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用于车辆的侧标志灯 |
摘要 |
一种用于车辆的侧标志灯,包括底座、设于底座上的LED光源、与LED光源配合的配光组件和与底座配合的面罩;所述配光组件包括朝外的第一反光杯、设于第一反光杯下方且朝下的第二反光杯、设于第二反光杯后侧且朝后下方的第三反光杯和设于第二反光杯前侧且朝前下方的第四反光杯;所述LED光源包括分别与第一反光杯、第二反光杯、第三反光杯、第四反光杯对应的LED芯片。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反光杯、第三反光杯、第四反光杯用于照地,将光线反射到地面上形成一条警戒线,该警戒线围绕车体四周,警戒线以内区域为危险区域,警示人们不要停留在警戒线以内,以防与车辆发声碰撞。 |
申请公布号 |
CN204345475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5.20 |
申请号 |
CN201420817576.2 |
申请日期 |
2014.12.22 |
申请人 |
广州市佛达信号设备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刘信国 |
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F21V3/00(2015.01)I;F21V23/00(2015.01)I;F21W101/02(2006.01)N;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州中浚雄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44254 |
代理人 |
王新宪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车辆的侧标志灯,包括底座、设于底座上的LED光源、与LED光源配合的配光组件和与底座配合的面罩;其特征在于:所述配光组件包括朝外的第一反光杯、设于第一反光杯下方且朝下的第二反光杯、设于第二反光杯后侧且朝后下方的第三反光杯和设于第二反光杯前侧且朝前下方的第四反光杯;所述LED光源包括分别与第一反光杯、第二反光杯、第三反光杯、第四反光杯对应的LED芯片。 |
地址 |
510800 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汽车城东风大道西侧C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