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用于萱草茎叶处理的除草剂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用于萱草茎叶处理的除草剂,其活性成分为质量比为2~7:8的精喹禾灵和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所述活性成分占除草剂组合物总重量的25~37.5%。本发明除草剂对萱草田能达到良好的除草效果,并对作物安全,是目前大花萱草田防治杂草效果理想的复配除草剂。
申请公布号 CN103444720B 申请公布日期 2015.05.20
申请号 CN201310368912.X 申请日期 2013.08.22
申请人 河北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发明人 赵玉芬;储博彦;尹新彦;李金霞;刘满光
分类号 A01N43/60(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N43/40(2006.01)N 主分类号 A01N43/60(2006.01)I
代理机构 石家庄新世纪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3100 代理人 张素静
主权项 一种用于萱草茎叶处理的除草剂,其特征在于其活性成分为质量比为2~7:8的精喹禾灵和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所述活性成分占除草剂组合物总重量的25~37.5%。
地址 050061 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