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共享数字对象 |
摘要 |
一种用于与另一个设备或服务共享设备上的数字对象的系统和方法。接收将设备上的显示器的至少一个边缘区域与另一个设备或服务相关联的用户请求。响应于该请求,该设备上的显示器的至少一个边缘区域与另一个设备或服务相关联。接收包括从显示器上的第一位置朝向显示器的该至少一个边缘区域移动的输入手势。响应于该输入手势而将与该第一位置相关联的数字对象发送至该另一个设备或服务。 |
申请公布号 |
CN10464134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5.05.20 |
申请号 |
CN201380048344.3 |
申请日期 |
2013.07.23 |
申请人 |
谷歌公司 |
发明人 |
亚历山大·弗里德里希·库舍尔;特朗德·托马斯·维尔纳 |
分类号 |
G06F3/0488(2013.01)I;H04M1/725(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3/0488(2013.01)I |
代理机构 |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周亚荣;安翔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与另一个设备或服务共享设备上的数字对象的计算机实施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接收将设备上的显示器的至少一个边缘区域与另一个设备或服务相关联的用户请求;响应于所述请求而将所述设备上的所述显示器的所述至少一个边缘区域与所述另一个设备或服务相关联;接收包括从所述显示器上的第一位置朝向所述显示器的所述至少一个边缘区域移动的输入手势;并且响应于所述输入手势而提供将与所述第一位置相关联的数字对象发送至所述另一个设备或服务。 |
地址 |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 |